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公用工程项目(供水供气*期) ***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已由 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净水站: ①生产水水处理规模3.36万m³/d(1400m³/h);生活水产水规模250m³/d(10.4m³/h),内容为生产水处理工艺设施、生活水深度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及加药设施等; ②污泥处理用房预留二期的设备安装位置,臭氧接触氧化池、污泥脱水间、污泥调理池含一期及二期的容量。 2.1.2给水及消防加压泵站: ①泵能力要求:生活水供水最大时流量40m³/h;生产水供水最大时2000m³/h;消防最大给水量420L/s; ②水池容量:生产储水和消防储水功能合一,分2池建设,单池容积7500m³,双池总容积15000m³,其中用于消防总容积10500m³,用于生产用水容积4500m³; ③配套泵房及辅助设备设施。 2.1.3循环水站:一期规模1500m³/h; 2.1.4脱盐水站:一期原水制脱盐水产水340t/h、凝结水精制脱盐水产水100t/h;脱盐水站为单层布置,主要包括离子交换间、超滤反渗透间、水泵区、酸碱储槽间和辅助间、中和水池及各种水箱等; 2.1.5空压制氮站:一期规模空压64800Nm³/h,深冷制氮3100Nm³/h、制氧1230Nm³/h;内容为空压站、深冷空分制氧制氮站及配套设施等; 2.1.6厂前区电仪楼、公共卫生间; 2.1.7接至坐标X3014127.896 Y36443095.320的支管廊:含压缩空气管、仪表空气管、氧气管道、氮气管道及压力污水管道及管廊等; 2.1.8接至X3014147.281 Y36443189.604的生产水主管:含生活水主管、循环冷却水主管、脱盐水管、冷凝液回水管及管墩等; 2.1.9接至X3014147.281 Y36443189.604的消防管及管墩和接至X3013967.168 Y36442972.612的消防管及管墩; 2.1.10消防应急水池、雨水收集池及其配套设施:含消防应急水池的有效容积20000m³,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6000m³,界区接点从本区域接到坐标X3014127.896 Y36443095.320管廊上的管道及其设备、电仪设备材料、水池的设备设施等; 2.1.11电源接入点:园区110/10KV配电室高压柜馈线端; 2.1.12 除以上招标规模外,还应包含实现项目功能的其他配套设备设施等。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包含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检验试验、检验检测(含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竣工资料、竣工验收、竣工结算、项目数字化交付和工程交付等。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设计工作范围: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健康设计专篇、消防设施设计专篇、环保设计专篇、节能设计专篇)、现场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和竣工验收及相关工作的协调管理等全部设计工作,设计须满足使用的全部功能要求; (2)施工工作范围:包括完成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试验及检测、装置试车及调试、竣工交付、工程保修,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以及完整的竣工资料、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以及相关工作的协调管理等全部施工工作; (3)采购范围及约束条件要求:包括投标人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均须满足招标人的质量及功能要求,确保验收合格,通过性能考核、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其他任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发包人要求; (4)依照招标人要求执行数字化交付,交付物为全装置三维模型、全装置智能P&ID图纸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程建设阶段所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文件、设计采购和施工阶段产生的结构化数据。数字化交付物应满足《数字化交付技术规格书》中对所述交付物的规定要求; (5)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有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档案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与施工能力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各方资质须满足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各自承担实际工程的资质要求。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家数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EPC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正式员工。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 **:** 至 ****-**-** **:** ,登录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网址:*****://****.*******.***.** )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址:*****://****.*******.***.**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等平台上发布。
7. 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号
电话:0851-85971822/85971031
8. 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
地址:-
电话:***********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银盏镇工业园区 | 地址: | 贵州省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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