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局集团公司玉林车务段高普铁交汇处看守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南宁局集团公司玉林车务段高普铁交汇处看守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宁铁代服招〔****〕***号)评审结束,现将拟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包件号 |
单位名称 |
不分包:高铁护路巡防*类地区 |
************ |
1.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填写《物资采购异议申请表》(见附件),连同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反馈至南宁局集团公司玉林车务段,异议须实名制,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内容不齐全的不予受理。上述资料发送至邮箱*********@***.***
3.联系方式: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中秀路***号
邮 编:******
项目答疑:****-*******(**)
异议电话:****-*******(江工)
**************
****年**月**日
附件
物资采购异议申请表
异议人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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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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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提出 时间 |
年 月 日 |
或授权代理人 |
(姓名) |
联系方式 |
(座机、手机) |
(签字)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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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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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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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涉及物资(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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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涉及招标文号及包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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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事项 基本事实 |
(须填写简略事实,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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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请求 及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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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 材料 |
(须填写证明材料标题,可另附页) |
注:1.异议人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
复印件,法人授权书;
2.可附异议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须附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
料;
4.相关材料为外文的,异议人须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真实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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