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平湖市交投集团保通码头改建工程 | 浙江省平湖市林埭镇虹林路南侧、乍浦塘东侧 | *********** | 本项目将已建成散货码头改造为渣土码头,将现状吊机拆除后更换为渣土吊机,并在现状挡墙后⽅新建渣⼟卸⼟坑,坑道为***×6.**×1.**矩形坑道,渣土卸土坑道壁厚*****,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其余结构均保持不变,改造后本码头为1个***吨级渣土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吨,渣土主要来源于平湖区域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项目出土,不涉及工业固废。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施工期: 1、大气环境: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采用商品混凝土,对原辅材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加盖篷布等措施等 2、地表水环境:①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②*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内,经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①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②对于必须使用的高噪声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降低其施工噪声强度;③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噪声较高的机械设备夜间施工;④加强对施工噪声的监督管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收集,每天由附近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弃土弃渣,优先回填,不能回用的运至指定的填埋场处理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渣土装卸场所采用顶部及侧边密闭的封闭结构,并在内部配备喷淋设施以及移动环保除尘雾炮机进行除尘,同时渣土运输车在进、出厂时对车身及轮胎进行冲洗,厂区内车辆运输道路两侧设置自动喷头 2、地表水环境:①收集的船舶含油污水由港航部门指定的专业单位进行接收处置;②船舶生活污水经码头前沿的接收泵收集上岸后进入码头化粪池处理,经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①作业时应按规范进行操作,应避免载体和地面或其他物品的猛烈撞击;②平时运营中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③厂区加强绿化,以便起到隔声和衰减噪声的作用;④限制运输车辆车速,禁止鸣笛;⑤在码头临河区域设置禁鸣喇叭的警示牌,码头项目员工做好船舶进出的引导工作 4、固废:船舶生活垃圾和职工生活垃圾均委托环卫部门统*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船舶油污水经收集后由港航部门指定的专业单位进行接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号(政务数据办)*楼***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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